投标决策原则有:充分衡量自身人员和技术实力能否满足工程项目要求,且要根据工程监理单位自身实力、经验和外部资源等因素来确定是否参与竞标。充分考虑国家政策、建设单位信誉、招标条件、资金落实情况等,保证中标后工程项目能顺利实施。集中优势力量参与一个较大工程监理投标。对于竞争激烈、风险特别大或把握不大的工程项目,应主动放弃投标。
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投标文件编制原则包括:响应招标文件,保证不被废标;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入领会招标文件意图;投标文件要内容详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不能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情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本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担任在建工程项目总监工程师超出规定。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项目的报价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招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基本一致。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有其他重大偏差。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排除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招标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工程监理实施方案是监理评标的重点。
常用的监理投标策略包括:以信誉和口碑取胜;以缩短工期等承诺取胜;以附加服务取胜;适应长远发展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