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不完善粒是对有虫蚀、病斑、生芽、霉变、破损、冻伤、烘伤或未熟等缺陷,但仍有食用价值的粮食、油料颗粒的统称。包括虫蚀粒、病斑粒、破碎粒、生芽粒、生霉粒和热损伤粒六种。
容重测定应注意:首先,要明确是半净粮检验。测定容 重的玉米样品是通过12.0mm圆孔筛,留存在 3.0 mm圆孔筛上的玉米,包括并肩杂质。
稻谷不完善粒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1、未熟粒:籽粒未成熟不饱满,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
2、虫蚀粒:被虫蛀蚀并伤及胚乳的颗粒。
3、病斑粒:糙米胚或胚乳有病斑的颗粒。
4、生芽粒: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检验糙米芽或幼根已突破种皮的颗粒。
5、霉变粒:稻谷生霉,去壳后糙米胚或胚乳变色或变质的颗粒。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
面粉含砂量检验分四氯化碳法和灰化法两种。
稻谷中混有其他类稻谷不超过5.0%,黄粒米不超过1.0%,谷外糙米不超过2.0%
国标三等质量标准即:容重650克/升,不完善粒含量8.0%,其中生霉粒2%,水分14.0%,杂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