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扣除的最高额=200000×5‰=1000(元),发生额的60%=50000X60%=30000(元),可以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000元。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规定。
本题考核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就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80×10%=8(万元)。
(1)选项A: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2)选项B:一次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560(元);(3)选项C: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4)选项D:一次取得偶然所得5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题考核点是收入总额的确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1)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捐赠20000元,超过限额,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19200元;(2)李某4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