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82]下面情形中保证合同不成立的是:()
A.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最后一条规定,“如果买方乙公司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则应由丙公司负责支付全部约定之价款”。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林在合同书最后一行上写上“保证人:丙公司”并签名盖章,但没有关于保证的任何具体条款
C.
张三信用太差,别人都不愿意借钱给他。一日张三想向富有的高非借1万元,但担心高不肯借,便找到自己的好友许明帮忙,许明写了一张纸条给张三,纸条上面写着“高非,请借1万元给张三,如果他不能还我还你就是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很爽快的借了1万元给张三
D.
同上述情形,但高非看到这张纸条后,说“这样一张纸条顶什么用,难道到时候你真的能替他还吗?不过看在张三的母亲与我母亲关系很好的份上,我就借1万元给你&rdquo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A合同成立,因为甲乙丙公司都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了。B合同成立,保证合同没有具体条款不影响合同的成立。C合同成立,高非是在看到纸条后才借钱给张三的。D合同不成立,高非是因为张三的母亲与其母亲关系很好,才借钱给他的,其不相信许明的保证,因此高非与许明之间的保证合同不成立。
【多选题】
[2/82]公民甲与房地产开发商乙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乙提出,为少交契税建议将部分购房款算作装修费用,甲未表示反对。后发生纠纷,甲以所付装修费用远远高于装修标...
参考答案:
C D
参考解析: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形式上、表面上是合法的,但缔约目的是非法的,称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该装修费用条款名为装修费用,实为少交契税,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并且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所以无效。
【多选题】
[3/82]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可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
D.
张某未经授权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买卖合同
参考答案:
A D
参考解析:
(1)依据《合同法》第48条,A项正确。
(2)B项错误,因为,依据《合同法》第47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可以是有效,也可以是可追认。
(3)C项错误,无效合同与可追认合同是两回事。
(4)D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多选题】
[4/8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参考答案:
A B
参考解析:
无
【单选题】
[5/82]甲乙订立一份买卖合同,由甲卖给乙家具一批,双方约定由甲的关联企业丙公司负责交货。后丙公司未履行交货义务,则乙应向谁请求给付?()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反映了合同的相对性,合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合同没有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也不能承担合同的义务。
【单选题】
[6/82]甲公司欲将一批服装售与乙公司。10月14日,甲公司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信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该信件于10月16日发出,邮戳日期是10月...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因而要约应于10月20日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24条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案中,信件的落款日期是10月14日,应该是承诺的起算日期。故选C。
【单选题】
[7/82]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计算机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时间为()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无
【多选题】
[8/82]张某将其“风神”轿车一部送维修店修理,共花修理费2万元整。双方约定,完成修理工作后,张某先将车提走,五日后付款。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因双方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因此维修店不得对该轿车行使留置权
B.
因轿车的价值远远高于修理费,因此维修店不得对该轿车行使留置权
C.
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履行顺序,维修店不得对该轿车行使留置权
D.
如果维修店能够证明张某无支付能力,则其可以对该轿车行使留置权
参考答案:
A B C
参考解析:
A错误,留置权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约定排除。B错误,不能因为轿车的价值高于修理费而阻碍留置权的行使。C错误,留置权的行使与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履行顺序无关。D正确。
【单选题】
[9/82]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故排除A。
【多选题】
[10/82]下列情形中,合同已经成立有:()
A.
甲对乙说,“我的那本《中国民法》8块钱卖给你,要不要?",乙说,“好,一言为定。”
B.
DELL计算机公司与某销售公司签订了销售500台INSPIRON/500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全部条款都已经协商完毕打印好后各执一份,但没有签字盖章。不久DELL公司便将500台INSPIRON/500M笔记本电脑运送到了该销售公司,该销售公司也接受了该批电脑
C.
某超级市场发传真给某食品厂,上面写着“请速运3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来公司。”该食品厂立即派车送去了20箱统一牛肉味方便面
D.
郭某打电话给马某说,“我手上戴的梅花牌手表决定卖了,8000块钱,你要吗?”马某说,“我要和我老婆商量一下,明天给你答复。”郭某说:“那我问问别人。”第二天,马某发电子邮件给郭某说“决定8000元买你的手表,请速送来。&rdquo
参考答案:
A B
参考解析:
依据《合同法》第25条的规定是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只有具备有效的承诺时合同才能成立。依据要约的不同,有效的承诺是不同的。依据《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A情形中合同成立,而D情形中合同不成立;依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但是,该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由于在B的情形下双方虽然没有签字盖章,但是DELL计算机公司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销售公司也接受了,因此合同依然成立。依据《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C情形下合同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