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系数是根据完全需求系数矩阵的各列列和数据所确定的分析指标,该系数表示:某个产品部门对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影响力的相对水平。当系数大于1时,表示该部门的影响力超过各部门的平均水平;小于1时,则表示该部门的影响力低于各部门的平均水平。一般认为,少数影响力系数最大的部门是国民经济的“龙头产业”,它们对整个经济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当这些龙头产业生产水平滞后时,优先发展这些产业,可以起到带动一般产业的显著作用;但是,当这些龙头产业的生产能力出现过剩时,则必须重点加以调整和控制。
感应度系数是根据完全需求系数矩阵的各行行和数据所确定的分析指标,该系数表示:某个产品部门受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影响的相对程度。当系数大于1时,表示该部门的被影响程度超过各部门的平均水平;小于1时,则表示该部门的被影响程度低于各部门的平均水平。一般认为,少数感应度系数最大的部门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或制约)产业”,它们对整个经济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当这些产业的生产水平滞后时,就会形成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因此,在制定产业政策时必须优先考虑,给予适当倾斜。
(单位:亿元)
(1)生产法
该地区GDP=Σ(各部门增加值)+未含在产出中的产品税净额
=Σ(各部门总产出-部门中间投入)+未含在产出中的产品税净额
=(280-62)+(960-340)+(326-83)+(188-35)+(237-68)+(452-85)+(530+53010%-76)+200=2477
(2)支出法
该地区GDP=最终消费+资本形成总额+(出口-进口)=1886+548+(75-32)=2477
国民经济三大产业的分类标志主要是依据各种生产活动出现的历史时序及其满足人类需求的层次,此外,还要适当兼顾各种生产活动的劳动对象的特点和产品的形态等因素。
原始采掘业和原始农业一样,也是最早出现的人类生产活动,现代采掘业的活动发端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但就其以自然资源为劳动对象生产初级产品而言,可以同农业一起划归第一产业;不过,就其经济再生产过程独立于自然再生产过程的特征而言,它又是区别于农业的,因而可以作为工业生产的第一阶段与制造业一起划归第二产业。因此,有的国家将采掘业划归第二产业,而有的又将其划归第一产业。
为了保证宏观层面的统计框架逻辑严谨和核算数据协调一致,国民经济核算必须遵循统一的计价原则。
国民经济核算的基本计价原则是,尽可能地按核算期的现行市场价格对有关的经济流量和经济存量进行估价。具体讲,对于各种经济交易,如产出、消耗、消费、资本形成和证券交易等,原则上应采用实际交易时的市场价格核算其流量。即使是生产出来但尚未出售的产品,也应比照相应商品的现行市场价格进行适当估价。其他如易货贸易、实物报酬、实物转移等非货币交易也应作类似方式的处理。一些内部交易,如企业自制固定资产以及自给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等,若没有可资比照的市场价格,也可按照生产它们所需的成本费用估价。至于政府等非营利部门提供的非市场服务,通常并未直接收取相应的费用,且没有可资参照的市场价格,通常只能以其活动过程的实际费用作为估价标准。对于各种非交易流量,如地下资源的经济发现和消失、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撤销等,其估价方式可以采用流量项目本身的标价,也可参照类似交易的市场价格,或专门测算其个别价格。对于经济存量(主要是资产负债存量)也必须按现行市场价格估价。
在国民核算中,所谓“合并”是指:对于同一组机构单位(可以分别是机构部门、子部门或国民经济总体),将它们彼此之间的各种收入分配流量、金融交易流量相互抵销,只反映它们与系统(或子系统)外部的流量。合并的作用在于,忽略给定的一组机构单位内部的流量、凸现对外部的流量,而不同层次上的合并则可以说明不同的问题。譬如,以金融流量数据为例,在国民经济总体层次上的合并,旨在强调本国与国外的金融往来;而在机构部门层次上的合并,则可以突出资金剩余部门与资金短缺部门之间的融资关系,并强调金融部门的中介作用;此外,在金融机构子部门层次上的合并,还可以进一步反映各金融系统之间的复杂关系。
所谓“加总”则是指:将同一组机构单位彼此之间的各种收入分配流量、金融交易流量数据保留下来,不予抵销,借以完整地反映系统内、外部的经济流量的总规模。譬如,以金融流量数据为例,如果要系统地反映整个国民经济中金融市场的规模或结构,数据汇总就不宜采用合并的方式,那样将会损失部分有用信息,而应采用加总的方式。
在国民核算中,适当的合并固然可以简化核算数据、突出中心问题,但作为基础数据库的国民核算体系,应更多地采用加总的方式汇总数据。
资金流量表是一张纵横交错的核算表,表内数据彼此关联、相互制约,存在着两种类型的平衡关系:
一是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纵向平衡或内部平衡。对于任何一个机构部门、整个经济总体或国外,只要有资金来源就必然有其运用,有资金运用也必须有其来源,因而,它们各自的资金来源总额与运用总额应该是总量平衡的。
二是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横向平衡或外部平衡。
(1)对于每一种纯粹的资金流量(不包括消费支出和非金融投资等与实物流量直接联系的资金流量),其资金来源合计恒等于资金运用合计;
(2)对于那些与实物流量直接联系的资金流量,在国民经济总体和国外的总计水平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
(3)至于那些不属于交易流量的核算平衡项,尽管不存在来源与运用的对应平衡,但在不同环节、不同层次的总计水平上,仍然存在严格的核算衔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