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有两个考点:一是资源税的课税数量是按照销售量而不是开采量;二是从量定额资源税的计算。该厂应纳资源税=4000X3÷10000=1.2(万元)。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该油田当月应纳资源税=[(20+3)X6000X6%+600X2X6%]X(1-20%)=8352X(1-20%)=6681.6(万元)。
选项B,以自采原矿加工精矿产品的,在原矿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在精矿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选项D,纳税人以自采原矿加工金锭的,在金锭销售或自用时缴纳资源税。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或者自采原矿加工的金精矿、粗金,在原矿或者金精矿、粗金销售时缴纳资源税,在移送使用时不缴纳资源税。
该题考点在于资源税的计税数量,纳税人开采应税矿产品销售的,资源税的计税数量不是开采量,而是开采或生产的应税资源的销售数量。
选项A:纳税人跨省开采资源税应税产品,其下属生产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对其开采或者生产的应税产品一律在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纳税。选项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选项D:纳税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其纳税地点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地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该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仅为4年,属于衰竭期煤矿,所谓衰竭期矿山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煤矿资源税减征30%,该矿山应纳资源税=(40+20X85%)X8%X(1-30%)=3.192(万元)。
2016年资源税改革后,资源税主要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量定额 计征的项目较少,井矿盐和高岭土实行从价定率征收资源税,粘土、砂石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
选项A:按照税法规定,对出口的应税产品没有资源税减免税的优惠。
进口应税产品不属于“境内开采”,不征收资源税,所以应选择选项ACD。
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自用的,视同销售洗选煤,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纳资源税=200X8%+(380+120)X0.095X80%X8%=16+3.04=19.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