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题考察的是:行使取消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利益和撤销晋升职务这种权力的主体,即其并不是各级统计行政机关,而是做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利益和予以晋升职务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
针对统计调查对象在接受调查时发生的虚报、瞒报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以及拒绝提供情况、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转移、隐匿、毁弃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的行为,情节较重的,处分规定第七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制定分为三种情况:①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独制定;③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题中为由市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分制定情况,所以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该题考察的是:《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具体有7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违反《统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发生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等。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统计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统计行政机关应当采纳,当事人不得因申辩而被加重处罚。
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案件审理;②处罚事先告知;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④听证;⑤作出处理决定;⑥处罚决定的送达;⑦处罚决定的执行。
确认违反统计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AB两项,行政处罚种类有7种,警告和罚款属于这些种类;C项,通报是《统计法》规定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形式,其适用的对象比较广泛,既包括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有关部门,又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还包括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因此也可以对该汽车销售单位给予通报处罚;D项,而行政处分,是行政机关对本机关违法的工作人员,或行政监察机关对国家工作人员施行的行政制裁措施,对该汽车销售单位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