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核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方式。根据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对和解协议的通过没有表决权。
根据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债权人会议研究的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本题中,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有12位,过半数即大于6人。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是1500万-500万=1000万,三分之二以上即大于等于1000万×2/3。本题中,选项D人数和债权额都不符合要求。
选项B体现了行政许可的“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本题考核代履行的规定。代履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所以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 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所以选项B错误。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所以选项B错误。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所以选项D错误。
本题考核逃避追缴欠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欠缴税款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有欠税事实的存在,即行为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
二是行为人为了不缴纳欠缴的税款实施了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如转换开户行、提走存款、运走商品、隐匿存货等。如果仅是公开拖欠、消极地不予缴纳应缴税款,或者自身逃匿以躲避追缴欠税的,不构成本罪。
三是行为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无法追缴,是指转移或隐匿财产的行为达到了足以使行为人逃税的程度。
四是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税款的数额必须在1万元以上。这里的数额,是指因纳税人的逃避行为而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欠缴税款数额,不能等同于纳税人转移或隐匿财产的数额,或纳税人所欠缴的税款数额。本题符合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选项C正确。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犯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选项D正确,选项E错误。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检察院基于检察权提起抗诉的,不受该时间的限制。所以选项C错误。法院在裁定再审的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所以选项D、E错误。
本题考核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而非共有部分所有权具有主导性。
1.本题考核合同的效力。双方已经签订了购销钢坯的合同,并且进出口公司已经履行了合同的部分义务,说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本案中市场行情的变化属于正常的价格涨落,不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变更或撤销,该合同也不具备合同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形,是有效的合同。2.本题考核合同责任。本案中,钢厂在合同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属于合同不适当履行中的履行迟延,属于能履行而未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3.本题考核定金。先给付后约定定金的行为应是有效的行为。因为有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又有现实的给付,所以定金合同成立并生效。如果先给付预付款或订金而未约定定金,则不发生定金的效力。4.本题考核诉讼财产保全。本题中,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进出口公司发现钢厂有隐匿、转移钢坯的行为,可能导致将来法院的判决无法实际执行,此种情况下,进出口公司可以申请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法院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依职权作出诉讼财产保全。
本题考核“乘人之危”的认定和效力问题。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和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与其非常不利的意思表示。乘人 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的规定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依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在合同领域,乘人之危属于可 撤销的民事行为。
1.本题考核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本题中不涉及出售的情形,所以不能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本题考核渎职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题中对于浩华公司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属于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情节严重的行为。成某的行为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3.本题考核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A缺少“情节严重”的条件。选项C“涉及3人次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选项D“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即构成情节严重。4.本题考核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措施。讯问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所以选项A、E错误。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但是不属于侦查措施。所以选项C错误。搜查和通缉都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