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技术合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并承担保密义务。"本题中,甲公司盗取乙公司的技术秘密成果并将其转让给丙公司,其技术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公司作为不知情的善意受让人依法有权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甲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侵犯他人技术秘密,故权利人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A、D选项应予以支持。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后续成果的权利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没有约定,又未达成补充协议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取得方所有,其他各方无权分享。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3条的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依约实施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侵犯了丙公司的合法权益,应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应予注意的是,甲公司为善意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害的责任。本题正确选项为B。
本题涉及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解除问题。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存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但该合同并未依据《专利法》第10条第3款的规定办理登记,即在登记之前就发生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事实,根据《技术合同解释》第23条的规定,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故A选项正确。由于本题中甲公司的专利申请仅被视为撤回,尚未被驳回,故乙公司不能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B、C选项错误。存在上述情况,D选项错误无疑。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本题涉及技术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问题。依《合同法》第352条的规定,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乙公司为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其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允许第三方丙公司使用该技术秘密,给甲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对此甲公司应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可请求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故C选项正确,其他选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