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债的抵销问题。债的抵销依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两种。法定抵销必须双方互负同种类债务,互享同种类债权,且符合抵销的其他要件。法定抵销可因单方通知而实现。依《合同法》第100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此即合意抵销,合意抵销不得采取单方通知方式,而应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本题涉及免责的债务承担问题。在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承担协议应经债权人同意方为有效,原债务人脱离该债务关系,由新的债务人承担该债务。新的债务人乙企业应向新的债权人丙企业承担50万元债务,乙企业向原债权人甲企业的履行不免除其对新的债权人的履行义务,但因乙企业向甲企业的履行形成不当得利之债,在甲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乙企业可申报破产债权。本题正确选项为CD。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的效力问题。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已同意债务人甲公司将50万元的债务转让丁公司,该债务承担有效。债务人甲公司已脱离了该债权债务关系,甲公司已不再是乙银行的债务人,故其不再对乙银行负还款义务。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债务承担协议未经其同意,故其不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D。
本题涉及债权转让的问题。依《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协议不以征得债务人同意为必要。未经通知债务人的,该债权转让协议仅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不影响债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BD。
债务承担协议自通知达到债权人时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债权人同意发生债务承担的效力。在债务承担中,债务受让人可对债权人行使原债务人的抗辩权,但不能行使原债务人的抵消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本题涉及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问题。依《合同法》第84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该法第81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该法第85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给抵押权带来的影响问题。债务承担协议以债权人的同意为生效要件,未取得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对债务承担协议的效力不发生影响,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正确。在债务承担中,债务人自身提供的担保仍然有效,不因债务承担而发生影响,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本题涉及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甲公司经债权人乙公司同意,将其欠乙公司的债务转让给丁公司,该债务具有可转移性,因此,该债务承担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故A选项错误。依《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进一步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依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让与协议自签字时生效,通知仅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故D项错误;依据《诉讼时效解释》第19条的规定,债权让与自通知到达债务人时时效中断,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第25条的规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6个月,在6个月内,债权人未向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消灭,故C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A。
本题涉及代为履行、债务承担、保证和违约责任等问题。第三人代为履行和债务承担对第三人和债务人的责任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本案的特殊之处在于,第三人直接向债权人出具了欠条,承诺偿还债务人所欠的金钱债务,且数目完整、日期清晰。第三人以自己的名义承受了债务人的债务,且对原合同中还款期限予以变更,都得到了债权人的同意,其行为应认定为债务承担。在债务承担中,原债务人退出了债的关系,不对承担人的履行负担保责任,故8万元剩余房款应由乙公司支付,林某不负责任,故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C选项的错误在于,乙公司自始至终没有表示作为林某还款担保人的意思,故认定其为保证人实属牵强。本题还涉及违约责任中赔偿损失的范围问题,即对于甲公司在另案中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否包括在本案违约责任范围之内。由于在林某及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协议中均未对此进行约定,而甲公司与原房主的合同与本案合同无关,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该责任应由甲公司自担,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