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协调性子宫收缩时可使强镇静剂,如哌替啶肌内注射,使孕妇充分休息后可恢复协调性宫缩。因此,15题答案选B。16题患者剧烈头痛伴呕吐,存在颅内压升高的症状,应给予20%甘露醇快速静脉滴注。
孕妇已胎头拨露,胎位正常,故不能选D。产妇进入第二产程1小时,此时,宫缩应持续1分钟以上,间歇1~2分钟,此孕妇宫缩较弱,但协调,不存在高张性宫缩乏力,故应选A。阴道检查无异常,显示不存在骨产道异常(C)。胎心率154次/分,正常,不存在胎儿窘迫(E)。
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的一般处理:消除紧张情绪,鼓励多进食,注意养分和水分的补充。伴有酸中毒应补充5%的碳酸氢钠。排空膀胱有加强子宫收缩的作用。破膜12小时以上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故选D。
肩后位难产应尽早行剖宫产术,故本题选A。
活跃期停滞指进入活跃期之后,宫口不再扩张达2小时以上。故C正确。
根据题干中各项骨盆外测量的数值,可得知孕妇骨盆出口狭窄明显(坐骨结节间径与出口后矢状径之和正常值应>15cm),再结合产妇临床表现,故应选择剖宫产术。再根据该孕妇骨盆出口狭窄明显且先露S-1,故阴道顺产的可能性不大,可以排除D、A(产道异常者禁用),同时亦可排除B、C(两种均需双顶径达坐骨棘水平以下)。
该产妇临产后10小时、宫口开大7cm、宫缩逐渐减弱等症状,可初步判断为子宫收缩乏力。根据胎心良好、胎位正常的情况,可静脉滴注缩宫素,促进子宫收缩,故选C;地西泮静脉注射适用于宫口扩张缓慢的产妇,该产妇宫口扩张并不缓慢,故A不选;缩宫素肌内注射一般在胎盘娩出后进行,故B不选;麦角新碱适用于产后出血及产后子宫复旧不全,不作为引产或催产用,故D不选;当第二产程胎头仍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时,才考虑行剖宫产术,故E不选。本题选C。
坐骨结节间径+出口后矢状径<15cm,提示骨盆出口平面狭窄。骨盆出口平面决定能否经阴道分娩,骨盆出口狭窄,不应进行试产,而应行剖宫产术结束分娩。故E正确。
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的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正常节律性及其极性。故A正确,不选;给予强镇静剂哌替啶100mg,吗啡10~15mg肌注或地西泮10mg静脉推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不协调性宫缩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宫缩。故排除C。在宫缩恢复之前严禁应用缩宫剂。故B错误,选B。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故排除D。若不协调性宫缩已被控制,但宫缩仍弱时,可用协调性宫缩乏力时加强宫缩的各种方法。如宫缩素滴入。故排除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