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本题中乙公司已经取得部件a的中国发明权,并许可丙公司生产销售该部件a,因此,丙公司不构成对乙公司权利的侵害。甲公司从市场购买丙公司的部件作为自己公司产品的部件,也不构成对乙公司权利的侵害。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做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是,行使著作权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根据题意,甲虽然为主要开发者,但软件的版权(其中就包含发表权和署名权)应该归甲、乙二人共同所有。甲自行将该软件作为自己独立完成的软件作品发表,构成了对乙权利的侵害。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设有标的的,标的必须保密。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评标委员会算出的评标价和所有投标人的价格平均值都是对投标价评审时所参考的价格,招标人编制的预算价是工程项目总体建设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在本题中,因为甲公司在其商标宽展期满仍未办理续展注册,按照规定,应该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乙公司将该商标用做乙公司生产的活动硬盘的商标,无需经甲公司许可,且不构成对甲公司权利的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