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涉及抗辩权、解除权和违约责任请求权的适用问题。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先交钢材、后付款。甲公司交付的钢材不符合合同要求,根本不能使用,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由于该违约行为属于根本违约,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根据《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乙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对于这三种权利,从性质上加以分析,抗辩权的功能是预防损失;请求权的功能是弥补损失;解除权的功能是终止合同关系。故这三种权利不存在选择适用的问题,可以并用。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征地合同为行政合同,不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劳动合同关系为经济法律关系,不完全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家庭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表现形式,不完全贯彻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承包主体限定在本集体组织成员,外村人不得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本题正确选项为A。
本题涉及自助行为问题。选项A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甲的行为超过了自助行为的适当限度,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选项B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甲取得了饲养狼狗的许可证,则甲的行为应视为自助行为,如甲未取得该许可证,则不为自助行为。当然,饲养狼狗在我国一般是不允许的,只有牧民才发给其饲养许可证。选项C为典型的自助行为。选项D因甲的行为超过必要限度,自助行为不能针对他人的生命和健康,因此不视为自助行为。本题正确选项为C。
被代理人的追认权为形成权,请求履行合同义务为请求权,不为形成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纯获利的合同无需追认,故监护人不享有追认权,而追认权为形成权。受遗赠人作出接受遗赠表示,在遗赠人和受遗赠人之间形成遗赠法律关系,故为形成权。本题正确选项为AC。
彩礼返还限于骗婚或因乙的原因而未导致结婚的情况。对于房屋虽为婚后购得,但仅以甲的名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应当归甲所有,但汽车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9条的规定,擅自中止妊娠或者人流的,主张精神损害不予支持。本题正确选项为B。
本题涉及对法律关系的理解问题。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其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明显成立。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钱存入银行,银行与存钱人之间的合同形式为存折,存折上的名义为甲,故甲为合同当事人,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成立。乙将钱借给丙,该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但银行是认存折不认人,谁拥有存折并知其密码,银行就将存折上的钱交付给谁。丙从乙手中取得存折,其完全有理由认为乙对该存折享有处分权,故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应为有效。因乙与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丁为其进行担保,故该担保合同有效。本题正确选项为ABCD。
本题A选项是错误的,抵销权应当是同种类、同品质的债权才能抵销。本题B选项是错误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存在双务合同关系,而且没有约定先后履行顺序。本题C选项是错误的,留置权的行使,其要件包括债权到期、合法占有和同一法律关系,本处不存在同一法律关系。本题正确选项为D。
乙与甲的关系不为承揽关系、不为雇佣关系是明显的,但为帮工关系,故应适当补偿。本题正确选项为D。
本题涉及自然人死亡后毁坏死者遗体的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的认定问题。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但侵害死者人格和尸体的,其近亲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其近亲属因此遭受精神痛苦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王某毁坏张某的遗体,必然导致对张某墓地的毁损,故张某的子女有权要求王某赔偿墓地损失。本题正确选项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