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世纪医师的专业精神(医师宣言)提出了三条基本原则和十条基本职责。其中三条基本原则是:①将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的原则。这一原则是建立在为患者利益服务的基础上。信任是医患关系的核心,而利他主义是这种信任的基础。②患者自主的原则,医师必须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医师必须诚实地对待患者并使患者在了解病情的基础上有权对将要接受的治疗作出决定,只要这些决定和伦理规范相符合,并且不会导致要求给予不恰当的治疗。③社会公平的原则。医学界必须在医疗卫生体系中促进公平,包括卫生资源的公平分配。
多轴诊断是按照量别取向的诊断与分类方向(多种精神疾病此消彼长,彼此兼有)提出的。其中轴Ⅲ是指除精神疾病以外的其他躯体疾病。
目前常用的精神障碍分类系统有:①疾病及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分类,目前已出版到第10版,其中第五章是关于精神障碍的分类;②美国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目前为DSM-Ⅳ;③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目前为第3版。
医学伦理的"尊重"原则主要包括:①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自主性或决定;②治疗要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③保守患者的秘密和隐私。"尊重"原则是指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及其做出的理性决定。这里所说的自主性是指患者对有关自己的医疗问题经过深思熟虑所作出的合乎理性的决定,并据此采取的行动。如:知情同意、知情选择、要求保守秘密和隐私等,都是患者的自主性的体现。对缺乏或丧失自主能力的患者,医务人员要尊重其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的自主性。如果在患者生命危急时刻,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又来不及赶到现场,医务人员出于患者的利益和自身责任,可以行使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的权利。这里要强调的是: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自主性,决不意味要放弃自己的责任。
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范畴是医学道德实践的总结和概括,是反映医疗活动中的最基本、最普遍的道德现象的基本概念,是指导医务人员践行医德规范的最基本医德观念。医学伦理学的基本范畴主要有权利、义务、情感、良心、保密、审慎、荣誉、幸福。
医学伦理学的具体原则主要有不伤害、有利、尊重、公正四个原则。
医德评价是医德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使医德原则和规范转化为医德行为的重要杠杆,是维护医德规范的保障。医德评价一般有两种类型:社会性的评价和自我评价。医德评价是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有着教育和调整,监督和裁决,推动和发展的作用。医德评价的客观标准有:疗效标准、社会标准和科学标准。
精神症状临床诊断基本思路和分析方法包括两个基本步骤:即症状学诊断和疾病分类学诊断。首先确定患者有哪些症状,建立症状学诊断,提出可能的诊断假说;然后通过纵向分析病程特点、发病基础、病因学等,并将这些因素与横断面的症状学诊断联系,逐渐排除不可能的诊断假说,从而确定最可能的诊断。患者对症状的发生机制的解释不是建立诊断的必备要素,因为患者本人并不是医师,不可能对症状的产生机制作出合理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