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交通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擅自发车:系指车站发车人员未确认出站信号,运转车长未得到发车人员的发车指示信号,车站发车人员未确认运转车长发车手信号直接发车。
擅自开车:系指司机未得到车站发车人员或运转车长的发车信号而开车。擅自停车:系指在正常情况下,不应停车而停车。
错办通过:系指应停车的客运列车而错办通过(不包括列车调度员按照列车运行情况临时调整变更通过的列车)。
接入停车或通过的列车,列车前端进入进站(进路)信号机或站界标以及发出的列车起动均算。
设有进路信号机的车站,分段接发列车时,按分段算。如果每段都发生,每段各定1件事故;如果一次准备的全通路,为一个进路,定1件事故。
凡由于信号联锁条件错误或有关人员违章作业,致使信号错误升级显示进行信号或强行开放进行信号,造成耽误列车或列车已按错误显示的进行信号运行,虽未造成后果,均定事故。
下列费用列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一)铁路机车车辆、线路、桥隧、通信、信号、供电、信息、安全、给水等设备设施的损失费用。报废设备按报废设备账面净值计算,或按照市场重置价计算;破损设备设施按修复费用计算。
(二)铁路运输企业承运的行包、货物的损失费用。
(三)事故中死亡和受伤人员的处理、处置、医治等费用(不含人身保险赔偿费用)。
(四)被撞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等财产物资,造成的报废或修复费用。
(五)行车中断的损失费用。
(六)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费用。
(七)其他与事故直接有关的费用。
因产品质量不良造成事故,属设计、制造、采购、检修等单位责任的,定相关单位责任;应采用经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产品而采用其他产品的,追究采用单位责任;采购不合格或不达标产品的,追究采购单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