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分月填写本级机关的数据,并于下个月前20日内报送国国管局。
B.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组织所属公共机构半年汇总情况于当年7月31日前报送国管局;
C.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组织所属公共机构年度汇总情况于次年3月1日前报送国管局。
D.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按年度汇总于次年6月30日前报送国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