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009 年 3 月 3 日,一起由网络恋情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2004 年暑假期间,林明与河南科技学院学生周春梅经网上聊天认识后恋爱,后周春梅提出分手,被告人决定报复,多次威胁周春梅家人,并给周春梅父亲发送恐吓短信,表示要让其再也见不到女儿。周春梅家人担心女儿安危,与林明取得联系,并在林明的索要下,给林明 1 万元的补偿。但林明依然不依不饶,并逐渐产人想法。 2008 年 10 月 21 日,林明从上海赶到新乡市,在河南科技学院门口的阳光超市买了一把价值 2 元的水果刀,然后通过学校门口的理发店打听清楚周春梅的班级和宿舍后,让理发店老板去约周春梅,想起相恋 4 年未给女友送过花,就又赶到花卉市场为女友买了 88 朵玫瑰花。 2008 年 10 月 22 日 19 时许,林明设法将周春梅骗至新乡市华兰大道与东明路交叉路口处,在再次被女友明确告知分手的结果后,持刀朝周春梅颈部、面部等处猛刺数刀,在买来的 2 元水果刀刀柄脱落后,仍拿起刀身继续向受害人身上猛捅,造成被害人广泛性出血、气管破裂、肺破裂,最终导致创伤失血性休克并窒息而死亡。杀人后,林明并未离去,而是呆在杀人现场,直至接到报案的警察将其带走。 请 回答 :( 1 )你如何看待本案中林明的恋爱方式?在恋爱过程中应注意什么 ? ( 2 )爱情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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