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某居民区共有480户居民,2003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40余起。2004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因为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收费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4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其他居民则认为掏点钱保平安值得。(中财2007年研) 问题: (1)案中的复议申请是否超过了复议期限?为什么? (2)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请说明理由。 (3)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对人数众多的行政诉讼应当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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