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乘用车。2006年6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B.
(1)向某轮胎厂购入一批汽车轮胎,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 50000元,增值税8500元,用于生产汽缸容量小于1.5升的小轿车。取得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已向税务机关申请并通过认证。
C.
(2)赊销自产汽缸容量大于2.5升的小轿车10辆,不含税售价200000元/辆,双方约定下月付款,汽车已发出。
D.
(3)用自产汽缸容量大于2.5升的小轿车5辆向某钢材厂换取一批钢材,小轿车生产成本为120000元/辆,小轿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
E.
(4)销售汽缸容量小于1.5升的小轿车10辆,不含税售价50000元/辆,另向客户收取运输费2000元/辆;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10000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并已于当月向税务机关申请通过认证。
F.
(5)向某汽车经销公司支付销售返利25000元,开具红字发票入账。
G.
(6)月底购进汽车零部件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50000元,当月未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