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输入条件规定了取值范围或值的个数的情况下,则可以确立一个有效等价类和两个无效等价类
B.
在输入条件规定了输入值的集合或者规定了“必须如何”的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确立一个有效等价类和一个无效等价类。
C.
在输入条件是一个布尔量的情况下,可确定一个有效等价类和一个无效等价类
D.
在规定了输入数据的一组值(假定n个),并且程序要对每一个输入值分别处理的情况下,可确立n个有效等价类和一个无效等价类。
E.
在规定了输入数据必须遵守的规则的情况下,可确立一个有效等价类(符合规则)和若干个无效等价类(从不同角度违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