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乙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万元。
A.42.59
B.45.65
C.34.02
D.34.09
A.
甲企业为某市一家酒厂,乙企业为一家大型批发企业,甲、乙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0月,甲、乙企业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C.
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运输途中发生损失5%,经查属于非正常损失。外购酒精,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本月生产领用其中的70%用于勾兑生产白酒。向农民收购一批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买价40万元,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费结算单据:购进后将其中的60%用于企业职工食堂。购进一批桌椅赠送给希望小学,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万元、增值税0.68万元。
E.
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白酒8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并负责运输,收取运费35万元、装卸费1.44万元、建设基金1万元。销售干红酒 15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将10吨不同度数的粮食白酒组成礼品盒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 16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贷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不含税货款30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G.
除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从甲企业购进白酒16吨外,乙企业另从国外进口50箱(标准箱,下同)卷烟,支付价款50万元,支付到达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运费及保险费共计8万元,关税税率20%。购进其他商品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万元、增值税25.5万元。
I.
10月5日向有长期购销关系的客户赊销白酒18吨,不含税价款108万元,约定10月18日付款,30日客户将款项支付给乙企业,另支付延期付款利息0.468万元。销售其他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