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又称“蛮族法”。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后建立的早期诸封建王国颁布的法律。由部落习惯发展而成。公元5—9世纪有些王国还编纂了“蛮族法典”。如法兰克王国编成的《萨利克法典》、西哥德王国编成的《欧里克法典》等,渡海入侵不列颠岛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编纂了类似的法典。法律体现了个人权利的行使受家庭、氏族、公社约束,即团体本位的特点。采用属人主义,即对本部族的人实行日耳曼法,对罗马人实行罗马法,二者冲突时以日耳曼法为准。未规定一般抽象原则,只规定解决具体案件的规则。各王国还颁布许多王室法令。是大陆法系和英吉利法系形成的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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