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几种固体试剂的混合质量分数或液体试剂的混合体积分数可表示为(1+1)、(4+2+1)等
B.
溶液的浓度可以用质量分数或体积分数表示,其表示方法应是“质量(或体积)分数是0.75”或质量(或体积)分数是75%
C.
溶液浓度可以用质量、容量单位表示,可表示为克每升或以其适当分倍数表示(a/L或mg/mL等)
D.
如果溶液由另一种特定溶液稀释配制,应按下列惯例表示: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以某种方式稀释,最终混合物的总体积为V2 “稀释V1+V2“表示,将体积为V1的特定溶液加到体积为V2的溶液中(1+1)、(1+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