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07年5月,杭州凌云文具有限公司(3301944018)出口自产打孔机铁件一批,出口报关单号为310420070546636188,出口收汇核销单号为039997791。货到目的地后客商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协商同意将货物退回凌云公司。2007年10月,该批打孔机铁件与凌云公司自同一客商购买的旧点焊机同批进境(运费共计3300美元),在向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转关申报单编号为@0731049999505171)后,运抵指运地海关办理正式进口报关手续。
B.
点焊机属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为凌云公司投资额内进口减免税货物。
E.
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的要求,该批进口货物应分单申报。请分别对应打孔机铁件和点焊机的报关单,选择以下部分栏目应填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