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前几年,为适应形势发展和机构改革的需要,某自治州委、州政府做出了合并该州传染病医院与结核病防治所的决定。但合并后不到半年,内部的矛盾就出现了:首先在经费上的矛盾。自合并以后,省结核病防治部门认为,合并后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巳由原来的防疫性质变为了医疗性质,其防治费用的补助,应由地方财政按病床给予补贴;而地方财政认为,结核病防治应由省投资防治经费。由于省、州两家在经费问题上互相推威单位得不到应有的补助,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其次,工作性质上的矛盾。医院是医疗性质,而结核病防治是防疫性质的,所以在经费、人力、物力、工作任务上都不便安排,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特别是下达的结核病防治方面指令性的任务很难落实,省“结防”部门对此意见很大,医院的医务人员意见也很大。面对这种情况,医院的领导很为难,不合并吧,上级的决定又不能违反;合并吧,工作性质不同,内部的矛盾重重,在一个单位难以维持下去。鉴于这些情况,州卫生局对该院前段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权衡利弊大于片,于是将情况及时向州委、州政府作了汇报,拿出了本局的意见,结果州委、州政府还是同意了州卫生局的意见,将合并的两个单位重新分开。分开后,各自的工作运转正常,事业上都有一定的发展。尽管这样人们还是担心,象这样的分分合合几时能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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