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写字楼工程,地下两层,筏板基础,地上十五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填充墙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基础埋深8.4m,地下水位-2.6m,现场地坪标高-0.8m。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部编制了地下室结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中的双代号网络图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周),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按此组织施工。
事件二:施工过程中,由于甲供材料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导致F工作被拖延2天。
事件三:施工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时发现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等四项保证项目不符合要求。
事件四:节能分部工程完工后,总监理工程师拟定了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建筑设备工程系统的节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该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施工企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节能设计人员、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也都参加了验收。
根据事件四,补充该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指出该节能分部工程验收人员组成的错误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