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柏拉图主义首先是由美国西拉各斯大学麦克斯韦和公共事务学院前院长保尔·阿普尔贝提出的。他在《民主政府中的伦理与行政》(1952)一书中认为道德化的行政人员要具备:(1)富有责任感。
(2)善于交流,熟悉人事行政。
(3)有发挥和运用公共机构资源的能力。
(4)有解决问题和与他人共事的愿望。(5)有发表新见解的足够的自信心。
道德化的行政人员很少诉诸于生硬的官僚组织权力,而愿意用公共压力、利益和需要去发生影响。另一位知名的行政柏拉图主义者是斯坦芬·贝利,他在《伦理与公共事务》(19)一书中强调公共行政人员的个人的伦理准则。
他指出,当行政人员缺乏伦理准则时,公众就会对公共事业丧失信任,因此伦理准则对行政人员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必须懂得什么是局部的或私人的,什么是全局的、公共的和道德的。
行政柏拉图主义首先是由美国西拉各斯大学麦克斯韦和公共事务学院前院长保尔·阿普尔贝提出的。他在《民主政府中的伦理与行政》(1952)一书中认为道德化的行政人员要具备:(1)富有责任感。
(2)善于交流,熟悉人事行政。
(3)有发挥和运用公共机构资源的能力。
(4)有解决问题和与他人共事的愿望。(5)有发表新见解的足够的自信心。
道德化的行政人员很少诉诸于生硬的官僚组织权力,而愿意用公共压力、利益和需要去发生影响。另一位知名的行政柏拉图主义者是斯坦芬·贝利,他在《伦理与公共事务》(19)一书中强调公共行政人员的个人的伦理准则。
他指出,当行政人员缺乏伦理准则时,公众就会对公共事业丧失信任,因此伦理准则对行政人员是至关重要的,他们必须懂得什么是局部的或私人的,什么是全局的、公共的和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