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XX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102980XXX,A类管理企业)受大连新世纪进出口有限公司(2102250XXX,A类管理企业)的委托,凭“C”字头备案号的登记手册向大连机场海关申报进口已鞣未缝制蓝狐皮1000张及辅料一批,以履行蓝狐皮大衣的出口合同。货物进口后,交由大连伟达服饰有限公司(2102930XXX,B类管理企业)加工。合同执行期间,因加工企业生产规模有限,经与境外订货商协商后更改出后合同,故蓝狐皮耗用数量减为600张。经批准,剩余的400张蓝狐皮中的300张结转至另一加工贸易合同项下;100张售予沈阳华亿服装有限公司(2101940XXX,C类管理企业)用以生产内销产品。 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