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李某为一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住房公积72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费收入2000元。
B.
(2)因投保财产遭受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另外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
C.
(3)李某共有两所住房,本月将另一所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80000元,该房屋原值 10000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
D.
(4)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元。
E.
(5)李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0000字的著作,取得稿酬20000元,各分得10000元。
F.
(6)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两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2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 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