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2010 年,南京某五矿进出口有限公司经上海口岸从澳大利亚进口矿石一批,货物重量100公吨,货值25万美元。该批货物进境时申请入境流向报检,上海检验检疫局依法签发了“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并告知“上述货物需调往目的地检验机构实施检验检疫,请及时与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联系。上述货物未经检验检疫,不准销售、使用。”但货物在通关入境后,该公司没有与目的地机构联系,而将货物全部投入使用。 问题1: 入境一般报检和入境流向报检有何不同? 问题2: 该公司将会受到何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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