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于无包装及易腐食品等失物,无人认领的,当天自行处理,无需登记
B.
对于密封包装、不易腐的食物、饮品等失物,招领期限为 1 天,逾期无人认领的,由拾遗部 门自行处理,无需登记
C.
对于普通衣物、日用品等一般失物,拾遗部门在台账上登记,并在相关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公 示失物信息。失物公示期限为半年,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的一般失物,由拾遗部门统一整理后由党群部 牵头对失物进行移交、处理
D.
对于无人认领的各种会员卡、资料等有无形价值但不涉及乘客个人信息的的失物,拾遗部门 在台账上登记,并在相关对外信息发布平台公示失物信息。失物公示期限为半年。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 的,由拾遗部门统一整理后由党群部牵头对失物进行移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