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于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B.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于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C.
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与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核算。该部分费用,虽然与筹集用于企业合并的对价直接相关,但其核算应遵照金融工具准则的原则,有关的费用应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中
D.
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与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处理。即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费用,不管其是否与企业合并直接相关,均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