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我同事向我借了2万元现金,出具了借条,但未言明利息。2015年4月,我向同事索要借款,他以无钱为由拒绝还款。我准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付息,可又听说这种借款不能要求利息。请问,我可否要求同事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