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置馆陶县,属魏郡,三国魏晋时属阳平郡。后赵将阳平郡治迁入馆陶城。
北魏、北齐、北周仍属阳平郡。北周大象二年(公元580年)分阳平郡置屯州,馆陶县遂属之。
隋开皇初废阳平郡。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废州,县城迁于北馆陶,改属魏州,次年魏州改属武阳郡仍辖馆陶县。唐初属魏州。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复置屯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又废屯州,馆陶归故属。元年(公元742年)魏州改为魏郡,仍辖馆陶县。
至德二年(公元757年)魏郡复为魏州,馆陶县仍属之。大历七年(公元772年)馆陶县曾改名永济,不久又复升馆陶县。
宋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修永济渠于馆陶县,分置永济县。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降永济县为镇并入馆陶县,属大名府。金代因之。元属中书省东平路。
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改属濮州。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七月馆陶县改属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三月废县,不久即复置,仍属东昌府。
弘治二年(公元14)更隶临清州。清属东昌府。
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制,馆陶县改属济西道。三年(公元1914年)济西道更名东临道,又属东临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废道,直属山东省政府,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属山东省聊城专区。1937年“七七”事变后,成立馆陶县抗日政府,属冀南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邯郸专区。1952年10月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1953年又属聊城专区,1955年3月县城由北馆陶迁至南馆陶。1958年12月并入山东省冠县,1961年7月恢复馆陶县建制。1965年1月以卫河为界,河东划给山东省冠县、临清二县,河西仍称馆陶县,但改属河北省邯郸专区。
1993年7月邯郸地、市合并后归属邯郸市。
西汉元始二年(公元2年)置馆陶县,属魏郡,三国魏晋时属阳平郡。后赵将阳平郡治迁入馆陶城。
北魏、北齐、北周仍属阳平郡。北周大象二年(公元580年)分阳平郡置屯州,馆陶县遂属之。
隋开皇初废阳平郡。大业二年(公元606年)废州,县城迁于北馆陶,改属魏州,次年魏州改属武阳郡仍辖馆陶县。唐初属魏州。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复置屯州。贞观元年(公元627年)又废屯州,馆陶归故属。元年(公元742年)魏州改为魏郡,仍辖馆陶县。
至德二年(公元757年)魏郡复为魏州,馆陶县仍属之。大历七年(公元772年)馆陶县曾改名永济,不久又复升馆陶县。
宋建隆三年(公元962年)修永济渠于馆陶县,分置永济县。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降永济县为镇并入馆陶县,属大名府。金代因之。元属中书省东平路。
至元二年(公元1265年)改属濮州。明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七月馆陶县改属山东布政使司东昌府,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三月废县,不久即复置,仍属东昌府。
弘治二年(公元14)更隶临清州。清属东昌府。
元年(公元1912年)废府制,馆陶县改属济西道。三年(公元1914年)济西道更名东临道,又属东临道。十七年(公元1928年)废道,直属山东省政府,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属山东省聊城专区。1937年“七七”事变后,成立馆陶县抗日政府,属冀南区。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属邯郸专区。1952年10月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1953年又属聊城专区,1955年3月县城由北馆陶迁至南馆陶。1958年12月并入山东省冠县,1961年7月恢复馆陶县建制。1965年1月以卫河为界,河东划给山东省冠县、临清二县,河西仍称馆陶县,但改属河北省邯郸专区。
1993年7月邯郸地、市合并后归属邯郸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