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对接相关监管部门,制定、更新本部门主管业务有关“双录”工作的制度,明确相应的流程规范。
C.
负责主管业务系统与“双录”系统的对接,提供“双录”系统所需数据,及时做好主管业务系统的相关改造维护。
D.
做好本部门主管业务“双录”系统设置、角色设置和具体产品的更新维护工作,制定、更新、维护、解释“双录”系统中主管业务的话术模板,经法律事务部、内控合规监督部和消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请总行或分行牵头部门更新。
E.
做好本部门主管业务“双录”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业务量比对、质量管控、培训督导、尽职监督检查、客户服务投诉应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