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相邻宗地界址线间距小于1.5m时,宗地界址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宗地的使用者亲自到现场指界、认定
B.
单位使用的土地必须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C.
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委托代理人指界时应出具指界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D.
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共同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只由本宗地指界人指界的,本宗地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即可
E.
土地使用者已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对少批多用的,宗地界线按批准用地界线确定,多用部分在调查表中注明,待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