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江山,41周岁,配偶冉萍,39周岁,均为上海市户籍,2010年登记结婚,同年育有一子江河。二人在上海市连续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目前为在缴状态。冉萍2009年与上海市户籍父母在沪共同共有购入一套住宅,建筑面积66m2,目前税务核定价210万;除此之外,江山家庭名下无贷款记录,在沪无其他产权住房。
(2)贾云,39周岁,已婚,欲出售名下一套住宅,竣工年限为1995年。
(3)江山经过经纪人刘新带看,以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购买贾云名下住宅,登记在江山个人名下。于2019年5月9日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公积金贷款于2019年5月31日放款。
交易过程中需审核江山家庭购房资质,下列情况不认定为江山家庭名下已有住房套数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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