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买卖钢锭的合同,按照约定甲公司应分4批提供4000吨钢锭,每次1000吨;乙公司应当货到付款,共计40万元。在合同履行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3批钢锭,乙公司在第一次支付了10万元之后,由于市场不景气,乙公司无法找到买家,便未再支付货款。甲公司便与乙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商定合同的解除具有溯及力。那么,( )。
A.甲公司应停止供货
B.乙公司不必再支付货款
C.乙公司应当将3批钢锭返还给甲公司
D.甲公司应当返还乙公司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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