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因临时紧急情况,无法提前申请调班流程,需先告知工班长/站长,获得批准后可先调班,调班后3日内完成申请流程。值班站长调班必须经站长批准,工班长调班必须经直属工程师批准,严禁私自调班
B.
员工调班只允许同级之间互调。员工应按工班/车站排班表安排按时上岗,不准私自调班。
C.
员工因个人原因调班原则上须提前1天提出并说明原因,原则上由值班站长或工班长批准后方能生效。每人每月调班频率原则上不超过2次,凡未经批准擅自调班的按串岗处理,擅自补休或委托他人顶岗者做旷工处理。站务中心站务员及值班员第1次调班由管理考勤的值班站长批准,第2次由站长审批。
D.
员工两个班之间的休息时间间隔要求确保有12个小时,原则上员工连续休息时间不得超过3天(申请假期除外),夜班连续次数不得超过3天(申请假期除外),夜班连续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上班时间不得连续24小时。如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调班,员工须服从安排,择日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