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借款主体由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且原贷款实际用于同一个企业经营或者同一个项目建设的,通过重整对贷款进行穿透式管理,有利于贷款管理和收回的。
B.
原借款主体的承贷能力和贷款额度不匹配,履约还款有困难的,通过重整增强贷款还款来源,有利于贷款收回的。
C.
原借款主体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出现困难,或者出现停产等严重影响农合机构还款来源的,通过重整增强贷款还款来源,有利于贷款收回的。
D.
原贷款因操作不规范或管理不到位导致风险控制手段较弱,通过重整能有效落实还款来源及强化风险管控措施的。
E.
原贷款存在法律瑕疵、担保不足值等造成贷款存在较大风险,通过重整可以消除贷款法律瑕疵、增强贷款担保、保障信贷资产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