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华天公司为上市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1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为320万元,其中:因上年职工教育经费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因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万元,因未弥补的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240万元。该公司2011年实现会计利润9800万元,在申报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涉及以下事项:
B.
(1)2011年12月8日,华天公司向甲公司销售W产品300万件,不含税销售额1800万元,成本l2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7%;合同约定,甲公司收到W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根据历史经验估计,W产品的退货率为15%。至2011年12月31日,上述已销售产品尚未发生退回。
C.
(2)2011年2月27日,华天公司外购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取得时成本为3000万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1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公允价值跌至2800万元。税法规定,该类写字楼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20年。假设净残值率为0。
D.
(3)2011年1月1日,华天公司以521.64万元购入财政部于当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一批。该批国债票面金额500万元,票面年利率6%,实际利率为5%。公司将该批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E.
(4)2011年度,华天公司发生广告费9000万元,其中2800万元尚未支付。公司当年实现销售收入568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税前扣除。
F.
(5)2011年度,华天公司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保修业务而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200万元,本期实际发生保修费用180万元。
G.
(6)2011年度,华天公司计提工资薪金8600万元,实际发放8000万元,余下部分预计在下年发放;发生职工教育经费100万元。税法规定,工资按实际发放金额在税前列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华天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